
江西医科大学迁往吉安清源山。此地有一石匠之妻,年近四旬,患怪症已多年。自述18岁时,有一夜梦见一位美少年,自言比她大两千多岁,因为有夙缘,向她求婚。她此时似梦非梦,不敢推辞,遂行婚礼。宾朋满座,皆不相识,锣鼓喧天,满房家具,而其他人皆无所见。自后,每夜必来,带来佳果珍肴,缠绵之情,更不必言。天亮后,则一切如常。其父母忧之,为其择婿,欲藉此以断其往来。殊不知自嫁之夕起,其夫即不得近其身,若欲强行其事,则厮打怒骂,令人不得安生,白天尚可料理家务,至夜,则入魅境,其夫婿虽在同床,亦听其淫秽鬼交之声,不能出一言制止,甚为苦恼,因此精神备受挫伤,竟成阳痿。凡此已近 20年,从未生育。闻知医科大学来此,乃来求医。初在妇科门诊,后被收入精神科住院。住院期间,亦如此,打针服药,不见效果。 图片
当时我住在精神科的楼上,该科护士某告知此事,问有无办法?我说,文献中曾有记载,可试治之。遂邀前往观其容色,面黄肌瘦;侯其脉象,三五不调。就私告护士,入夜以前,以治它病为名,取珠兰根,塞入患者阴道,不告知病者以实情,可望治愈。适逢本院花圃种有珠兰,护士随按所嘱,取新鲜珠兰根洗净,略微捣碎,用纱布托住而不包紧,以妇科检查为名,置于患者阴道中。次日患者曰,是夜梦中男子来时,用鼻子前后嗅了几遍,怒斥她曰‘你听了坏人话,想用药毒死我,我与你缘分已尽。’遂忿然径出。自后即未再来。近20年难以驱除的怪病,一旦遂绝。其夫阳痿病,治疗后亦见好转,夫妻感情渐复,远近莫不称奇。
此症,即世俗所谓的‘狐魅’,民间都认为是狐鬼作怪,不求医药。其实是一种病症上的幻觉,可以用药治疗。
【本草纲目拾遗.珠兰】条下云----中条山有老道士,教人治狐魅。有一女子为雄狐所祟,教以用珠兰根捣烂,置床头,唉狐来交时,涂其颈物上,狐大嗥窜去,次日野外得一死狐。道士云,此根狐肉沾之即死,性能毒狐,尤捷效也。
【敬信录】亦见载有治狐魅方,云,‘用梧桐油搽阴处自去,或用珠兰根搽之。’可见用珠兰根治疗此病,前医已经用过,至于桐油是否有效,未经使用,不敢断言,并记于此,以示后学。
珠兰与茉莉不同。不可误用。珠兰在植物学中属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,学名金粟兰,其花极香,茶厂取之,与茶同焙,名,珠兰茶。
此病案,是实实在在的用中医药诊治的疑难病症。并非民间的烧香.拜佛.驱鬼.顶仙之类的驱虚病。说明在中医药界,古今皆有之。
同时,也引发我们的深思......某些灵性动物的特殊能力,确实存在。虽然还不能够用现代‘科学理论’来说明它,但要尊重它的存在,因为这是事实。
前段日子给国内网友治类似这样的毛病,处于桂枝龙骨牡蛎汤,未知效或不效,现在看来这桂枝龙牡汤是经方治本,而珠兰则是特效药。
被狐妖附体,可用朱兰和拜忏解决
云中凤:民间有被狐妖附体被治愈者,下文极具参考价值。朱兰乃一味植物中药,对于狐妖附体者有特效,有嗅之即死的案例。故此,建议凡有被狐妖附体犯邪淫者可一试。那如何确认自己是被狐妖附体的呢?一般来说,除了有要求立堂出马者,就是屡犯邪淫者了。立堂出马尚可理喻,而占人身令其犯邪淫吸人精气自肥之妖,就有违天条立法了,故此,可用此药方驱之。据笔者所知,一般狐妖占人身吸精气者,都有一个共同的症状,就是在欲行淫事之前,私处反应极为强烈,必欲摩擦而后快,然一旦完事才能消除,而人也就日渐黄瘦,精气神日损,最后只能向一命呜呼挺进了。须知,此种魔症其实怨不得人,都是自己的欲望所感召的,故此,在痛下决心改正之前,一方面用上述朱兰中药驱邪,同时配合拜忏解决,绝对为一上乘之法!但愿由此法利益被妖魔附体之群生,健康向上,阳光灿烂。南无极乐世界阿弥陀佛!
在古代中医书中,女子梦交又称梦与鬼交。《医宗金鉴·妇科心法要诀》列有“梦与鬼交”证治。《万病回春》说:“妇人与鬼交通者,由脏腑虚,神不守舍,故鬼气得为病也。其状不欲见人,如有对语,时独言笑,或时悲泣也。”指出脏腑虚是本病之因。 人禀五行正气以生,气正则正,气邪则邪,气强则神旺,气衰则鬼生,如《刺法论》曰∶神失守位,则邪鬼外干,即此类也。然妇人之梦与邪交,其证有二∶一则由欲念邪思,牵扰意志而为梦者,此鬼生于心,而无所外干也;一则由禀赋非纯,邪得以入,故妖魅敢于相犯,此邪之自外至者亦有之矣。病因有内外,则证亦有不同。病由内生者,外无形迹,不过于梦寐间常有所遇,以致遗失,及为恍惚带浊等证,亦如男子之梦遗,其机一也,但在女子多不肯言耳。至若外有邪犯者,其证则异。或言笑不常,如有对晤,或喜幽寂,不欲见人;或无故悲泣,而面色不变;或面带桃花,其脉息则乍疏乍数,三五不调,或伏沉,或促结,或弦细,或代易不常,是皆妖邪之候。凡此二者,若失于调理,久之不愈,则精血日败,真阴日损,乃致潮热发热,神疲体倦,饮食日减,经水日枯,肌肉消削,渐成劳损,脉见紧数,多致不救矣。凡治此者,所因虽有不同,而伤精败血,其病则一。故凡病生于心者,当先以静心为主,然后因其病而药之,神动者安其神、定其志;精滑者固其精、养其阴,尤当以培补脾肾,要约门户,以助生气为主。若为妖魅所侵,则内当调补正气,如归神汤之类;外宜速灸鬼哭穴以驱邪气,则自当渐愈。其穴以两手大指相并缚定,用艾炷于爪甲角骑缝灸之,务令两甲连肉四处着火方效,或七壮,或二七壮。两足大指,亦名足鬼眼。
鬼交的外部原因主要是自己前世的感情债主前来讨债。无始劫以来,人们始终在天、人、修罗、傍生、饿鬼、地狱等六道中不停地轮回。在轮回中,人们难免因爱成仇或因情丧命。那些因为爱你而对你怀有深仇大恨的人或因爱你而死的人,便是你的感情债荡主。这些债你早晚要还的。要么对方转世为人,你再为爱上他(她)而死,要么对方不愿转世,其灵魂成鬼始终跟着你伺机报仇,或转为狐、兔、蛇等动物修炼成妖魅来找你寻仇。
若人在前世有深大之情债未还,在今世大多会出现各种原因和各种形式的性饥渴、性压抑等问题。由于生理本能的需要,这些人自然会发生“手淫”或“性幻想”等现象,严重的则会出现“梦交”或“性幻觉”等现象,这就是所谓的“鬼交”症。
《黄帝内经》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章中有所谓“思伤脾”之说 。意思是说:人若思虑过度,则脾气郁结,久则伤正,运化失常,必出现食少纳呆,胸脘痞满,腹胀便溏等症。由于脾胃在八卦之坤宫,五行属中央土,与后天坎卦同宫,而坎为水、为肾精,故脾胃实乃人体先天之精宫。脾虚时,表面是胸脘痞满,实则伤后天肾精。因肾水生肝木,水亏木必缺乏营养,久之肝木亦必受损。肝木主造血、生心火,若肝木虚亏,心火必弱,久之心肾不交,火水未济,人体必然上实下虚或上燥下寒,此时邪气最易入生殖器官,使人春心荡漾,想入非非。此时,那些前世的感情债主们则会则以各种形式乘虚而入。他们有的以你意中人的形象出现,有的以你某个亲人的形象出现,也有的以你师傅或某仙某圣的身分出现。其方式:有的在梦中与你云雨,有的在恍惚中与你交欢。在感觉上,甚致胜过与真人做爱。时间一久,再你感觉清醒时他也说来就来,想做就做。久之,人必则肾虚精亏,面或青白或萎黄,浑身疲惫懒力。一般少则三月,多则三年必精竭而亡。也有人知其危害而欲收手,但那些“情鬼”“情魅”却不依不饶,有些鬼魅甚致象强奸犯那样、干脆给你来个“霸王硬上弓”,让你欲罢不能,至死方休。
三、“鬼交”症治疗之误区
许多人为治“鬼交”症到处请法师来镇鬼驱妖,这种方法虽然有效,但还是没有寻其根源。试想:那些与你糾缠的鬼魅,本来就是找你讨债的,你不但不还,还要请法师、神汉、巫婆来驱除他,这与你欠钱不还,还花钱请黑社会来打讨债人有何区别?其结果是仇恨更深,等有机会他一足会换一种方式、更加变本加利地对你进行报复,如此双方必然是两败俱伤,得利的只是那些专门拿鬼骗钱的巫师神汉而已!
四、正确治疗“鬼交”症方法
(一)向自己的“债主”忏悔,请他(她)原谅你过去的过失。
首先要明白,你现在的邪症是过去世所做业的恶果,你应诚心向债主忏悔认错,并发愿今世就坚决改正自己的过错,以请求债主的原谅。
(二)向自己的“债主”讲法,劝他放弃仇恨,皈依佛法,将来一起解脱轮回,同归极乐净土。
你要向“债主”申明:过去劫来,因自己不闻佛法,不明因果,才使自已做了坏事并伤害了对方。现在对方再怎么报仇,也不能挽回我过去的错误,而且我下世还要再找你讨债。这样无止无休,双方都永远在轮回中受苦,永远不得解脱。不如现在我们一起放下仇恨,皈依佛法僧三宝,将来一起解脱轮回,成就佛果!我愿意念诵佛经并广积功德,同时把功德给您,帮助您早日超度并得解脱。如此反复向他(她)宣传诉说,直至对方离开。
(三)每日对“债主”至少诵《地藏王菩萨本愿经》一遍,向他(她)讲解佛法经理,让他(她)明因果,去嗔恨,结法缘。开始念经可能会受到各种冤亲债主不同形式的干扰和恐吓,但你别上当,继续念经,一般49天后,“债主”都会被超渡转世或往生。“债主”转世了或往生啦!也就没鬼来纠缠你了,你的“鬼交”症不就好了吗?何况在以后世也不用再互相报仇啦!
(四)若“债主”对你怨恨极深,不愿被超渡转世,继续纠缠不休怎么办呢?
首先你要检讨自己否真心忏悔和诵经。
其次,为了先保住生命,继续诵经并劝说“债主”皈依,可以边做功德边采取一些强制措施,以防对方纠缠不休,使自己脱阳而死。那样将来自己又要找他(她)寻仇,这样没完没了,对双方都不利。怎么办呢?
1、服柏子养心丸或日口服鹿角一寸,以壮我阳气,补我心血,生我真精,防止脱阳而死。
2、用珠兰根打浆,让法师加持后,用朱砂酒在阴部画五雷符,然后把珠兰塞(涂)入自己阴具。也可趁对方不住意,将珠兰根浆涂于对方阴处。珠兰根乃阳草,鬼魅最惧。
3、若无珠兰根,则可用石硫磺熏阴,一日三次。因硫磺乃土中阳石,鬼魅属阴,故不敢近也。
4、注意事项:(1)用此法应秘为之,不可说与人听,不可为人所知。为什么?自悟吧!
(2)用此法虽能暂时驱鬼,但不能消除对方的仇恨。故应不间断地诵《地藏经》与对方,待诵满120遍后,改诵金刚经,以求对方明了因果,“放下”嗔恨,早日得度,这样才能利己利鬼。切记!切记!现将古今类似病例奉出以做参考。